新下发的〈村账委托代理实施办法〉从即日起实行
加入时间:2013年10月17日  浏览次数:6590  发布人:永定县纪委
各乡镇:
根据永政综〔2013〕351号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全县各村资金、资产、资源处理处置按新的实施办法执行行,详情请查看“政策文件栏目”中的〈永定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及村账委托代理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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