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6月下旬开始,区委巡察组对林业局(含森林防火办、林业总公司、乡镇林业站)、龙岩市公安局永定森林分局(含高陂、坎市、湖雷、城郊、峰市、湖坑、仙岽七个派出所)、卫计局(含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区医院、中医院、卫校、乡镇卫生院)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两个月左右。
组 别
区委第一巡察组
区委第二巡察组
被巡察
党组织
林业局
(含森林防火办、林业总公司、乡镇林业站)
龙岩市公安局永定森林分局
(含高陂、坎市、湖雷、城郊、峰市、湖坑、仙岽七个派出所)
卫计局
(含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区医院、中医院、卫校、乡镇卫生院)
巡察组
负责人
组 长:吴伟旺
副组长:李加和
组 长:郑建辉
副组长:陈学平
巡察时间
6月21日——8月20日
专门值班
电 话
18020895071
(8:00-20:00)
18020895072
通信地址
龙岩市永定区邮政信箱1801号
龙岩市永定区邮政信箱1702号
来访地址
永定区凤城街道沿河北路172号(兴业银行)三楼
永定区凤城街道永杭路79号区卫计局二楼
信访受理
范 围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涉黑涉恶、移风易俗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