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煤炭管理局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龙岩市永定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5月16日至6月2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煤炭管理局(含煤炭发展总公司、煤炭工业公司、福建兴业能源公司)开展了巡察,并于2017年8月3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巡察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煤管局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局办公会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并及时将巡察反馈意见通报各支部和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严格按照区委第一巡察组提出的意见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有力的务实举措,确保取得实效。二是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召开局办公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传达学习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总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煤管局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整改期间共召开专题会议3次、干部职工会议2次,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提出明确意见,作出具体部署,推进整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成员指导和督促分管股室负责人盯住问题、扫清盲区、不留死角,做到问题有人领、责任有人扛、整改全覆盖。三是细化任务,推动整改。将区委第一巡察组提出的八大方面36项共59个主要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条明确整改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各责任部门按照整改落实分工方案,以负责的态度,不推诿、不扯皮、不回避,紧盯问题,深挖根源,从严从实整改问题,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面落实到位。
二、聚焦问题狠抓落实,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区煤管局存在八大方面36项共59个问题,提出了4条意见建议。煤管局及时细化分解落实,制订整改措施97条,现已整改完成59个问题,完成率100%。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政治意识不强的问题。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站位不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传达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意见精神及整改工作,要求全体监管人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二是进一步树牢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记责任,扎实工作。针对作为煤炭行业的主管部门,未认真贯落实区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站在全区战略高度和支柱产业角度,深入研究科学谋划,结合实际制定出全区煤矿具体可行资源整合与扩建改造实施办法。煤管局对我区煤炭行业进行深入研究科学谋划,并结合实际制定了《龙岩市永定区煤炭管理局推进煤炭行业改造升级实施办法》,今后将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全区煤炭产业安全稳定发展。
(2)关于促进煤炭产能提升办法不多。
2015年以来,因兼并重组程序复杂,证照变更难、审批程序复杂,采矿许可证变更前置条件多、涉及的部门多、难度大,变更证照所涉税费不堪重负、耗时及费用高,以及省兼并重组政策不明朗等,煤矿兼并重组工作推进缓慢。
针对未主动靠前服务,督促落实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对解决重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办法不多、措施乏力。煤管局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呈报《永定县煤矿兼并重组工作需上级部门协调解决之问题》等呈阅件和建议。目前,已基本完成高陂井田范围内的兼并重组工作,由小坑井公司作兼并重组主体,并取得了管理型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另外已完成小坑井煤矿15万吨/年、侨资煤矿15万吨/年、四方山煤矿15万吨/年、龙枫煤矿15万吨/年、大弯科煤矿9万吨/年、丰田煤矿9万吨/年、下坑煤矿9万吨/年、大竹科煤矿9万吨/年等8家煤矿扩建、资源整合项目推进工作,项目均已获批。
(3)关于推进“三大战役”中心工作措施不力。
针对推进“三大战役”中,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策划考核任务,新开工项目未如期完成。煤管局积极推进“三大战役”中心工作,完成洽谈储备2个项目:分别是龙岩市永定区宝马鞋塑运动套服生产线项目和福建汇龙矿业有限公司上寨煤矿扩建项目;1个签约落地项目:福建省永定永强小坑井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小坑井煤矿扩建项目。小坑井煤矿扩建项目于2017年11月底开工建设。
2.关于履行行业监管执法职责担当精神不够的问题。
(1)关于越界开采打击不力。
一是结合年度监管计划、全面安全“体检”、安全生产大检查、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等监管检查行动,将煤矿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二是持续加强长期停产停建矿井和计划关闭矿井主要负责人沟通和思想教育,督促业主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坚决杜绝非法违法组织生产。
针对我区内省属矿井周边越界开采现象普遍,越界开采情况时有发生。煤管局在日常的巡查中,严查煤矿是否存在私拆越界密闭违法违规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密闭管理是否到位,一经发现超层越界开采行为立即制止并函告国土部门查处。督促生产建设矿井严格执行巡查报告制度,对矿界范围内非法矿硐落实日常巡查、制止、报告责任,配合国土及所在乡镇做好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工作。
(2)关于煤炭稽查执法不严。
针对违法运载矿产品案件,轻罚少罚现象严重。同时,对个别长期违法运载者未采取严厉打击措施。煤管局对我区的煤炭流通领域进行改革,将初验站前移至煤矿,在源头就以实磅的方式足额收取煤炭税费,杜绝偷逃煤炭税费的行为,确保煤炭税费应收尽收。同时,一是加强煤炭初验总站监控管理,堵塞逃、冒、滴、漏现象。严肃查处通风报信、徇私舞弊行为。二是加大对偷漏逃煤炭税费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促进永定财政煤炭税费足额征缴。
(3)关于安全生产监管不力。
针对没有牢固树立“安全关系生命、责任重于泰山”意识。抓制度落实与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对煤矿日常安全监管不到位、巡查不力,间接导致龙潭镇竹子山严德芳煤矿“5.20”瓦斯燃烧事故发生。一是严格执行年度监管计划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暗查暗访,夜间巡查,交叉检查等形式,深入煤矿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加大执法频次,按照省主管部门部署开展每周全覆盖监管,以检查促隐患整改、促安全提升。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区安委会《关于实施煤矿包矿包硐巡查监管责任制的紧急通知》(永安委〔2017〕9号)部署,逐矿落实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做到矿矿有人监管、事事有人跟踪。三是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下发《关于建立重要时段领导包片联系责任制的通知》(永煤管〔2017〕189号),由局领导对全区煤矿划片联系,全面加强对包片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督查和指导。严格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各项监管举措令出必行。四是举一反三,深刻吸取山子尾严德芳煤矿“5·20”瓦斯燃烧事故的教训,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切实解决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和专业知识不够、监管水平不高的问题。狠抓制度落实,确保制度措施落实到位,使制度措施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决纠正以往的督查、落实不够的问题。加强对停产停建和计划关闭已停产矿井的巡查,防止矿井设置假挡墙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对列入关闭计划的矿井,按照关闭程序实施关闭工作,严禁在实施关闭期间组织生产。加强正常生产建设矿井的安全监管,督促煤矿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人,降低岗位等级处分2人,记过处分1人,行政记大过处分2人。
3.关于发挥党组核心和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
(1)关于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
针对部分重大经费开支未经单位集体研究的问题,修订完善了《龙岩市永定区煤炭管理局关于“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的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的议事规则。巡察以来,凡“三重一大”相关事项等都由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2)关于党组成员在落实规章制度上有偏差。
针对利用公司企业性质巧立名目滥发各种奖金和补贴。崇尚利益的氛围浓厚。一是下发《龙岩市永定区煤炭管理局关于停止发放奖金津贴补贴的通知》,取消发放各种违规的奖金、补贴,并对奖金、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清理。二是修订完善《龙岩市永定区煤炭管理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龙岩市永定区煤炭管理局关于“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务用车规定》《财务管理制度》《龙岩市永定区煤炭管理局指纹考勤制度》《龙岩市永定区煤炭管理局请销假制度》《龙岩市永定区煤炭管理局效能督查制度》《龙岩市永定区煤炭管理局重要工作督办制度》等8项制度,真正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科学机制。
(3)关于局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不强。
针对党组书记、局长分设期间,重大事项缺乏沟通,造成班子成员协调不够,存在利益小团体和拉山头现象。一是坚持周一集中学习日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加领导班子沟通交流,提高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二是修订完善《龙岩市永定区煤炭管理局关于“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的规定》。
4.关于贯彻落实市委2号文件精神不坚决的问题。
(1)关于存在工作松弛问题。
针对干部、职工普遍存在庸、懒、散、拖等不良习气、工作纪律要求不严,讲报酬要利益不良习气严重,在作风行为上还缺少苏区干部的精气神。一是加强作风纪律督促检查,治理“庸懒散”现象,解决干部职工作风松散、人浮于事现象。免去煤炭初验站站长职务1人;扣发2017年绩效工资提留部分1人。二是不定期对各股室遵守上班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查。对煤管局机关和初验总站的考勤进行规范管理,补录了领导干部的指纹,实行领导层和普通干部职工统一执行指纹签到制度,全部实行指纹考勤管理,扎实落实指纹考勤制度,每月通报一次考勤结果。
(2)关于存在公款吃喝问题。
针对2016年11月招待费开支,仍存在接待无公函、招待对象不明、事由不清、无附菜单等现象。一是修订完善《龙岩市永定区煤炭管理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二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限额、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制度,进一步增强勤俭节约意识,使用全市统一格式接待函,规范公务接待,杜绝公款吃喝等问题。
(3)关于存在谋私逐利行为。
针对综合股职工利用管理车辆职务之便,将单位部分公车车辆保险业务全部交由在保险公司上班的亲戚投保。一是对该同志 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醒谈话。二是加强职工学习教育,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根除贪图享乐、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转变“金钱至上”的价值取向。三是严格执行《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直机关公务车辆实行统一保险的通知》(永政办〔2017〕136号)文件规定,车辆保险统一由人保财险永定支公司承保。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学习教育走过场,党建基础较薄弱的问题。
(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党员意识淡化。
针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极少,未把党建党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未做到党务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党务工作由专职干部全权代理,党组织活动缺乏针对性,造成党员意识淡化,基层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佳。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把党建党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务和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三是积极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关于重形式轻效果,学习教育应付。
针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应付式完成规定动作,满足于只有材料与照片,对如何做到学深学透、真学真懂上下功夫不多,内容虚假。一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二是加强对各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和检查。三是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走过场。
针对手抄党章只写50天缺少一半,存在代抄现象,多名党员干部的学习体会和专题发言稿材料存在简单抄袭。对手抄党章100天不完整的,给予补抄;对从网上照搬学习心得、发言稿雷同和网上摘录照抄、心得体会不符合实际的,责令重新撰写。
(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针对未严格按要求,适时开展“三会一课”活动。一是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严格执行。二是加强党建业务培训,加强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党总支、党支部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每季度上1次党课、形势教育课,每月收看1次电教片。
针对煤炭公司流动支部均未开展过“三会一课”活动。将煤炭公司流动支部归口转移到区国资系统党委进行管理。
(4)关于民主生活会气氛不严肃。
针对煤管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批评自己多、批评别人少,说集体多、讲个人少。严肃对待、敢说真话氛围不浓、表面“一团和气”、缺泛“火药味”未有“红脸”“出汗”效果。
一是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对民主生活会的认识,使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到民主生活会既可相互发现不足,改进缺点,相互提高,又可化解班子成员之间因工作而产生的矛盾和隔阂,增进团结。从而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解决班子以及个人之间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二是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的方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集中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认识,为撰写发言提纲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奠定思想基础。通过征求意见表、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开通热线电话、设置意见箱、单独走访等形式,广开言路,全面了解干部群众的心声,全面查找自己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及存在的思想根源,避免避重就轻和空乏无物。
三是班子成员自我剖析材料和对其他班子成员批评意见会前经主要领导审核符合要求后方可开会,确保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
2.关于党员管理宽松软,党费问题较突出的问题。
(1)关于党员管理不到位。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提高党员队伍政治素质,树立党员先进思想意识,爱岗敬业,立足本职发挥作用。二是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党费日”活动,加强党性锻炼。
针对随夫移居国外,但其组织关系仍在该支部且由他人代缴党费;未及时将已取得联系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下岗多时的党员关系尚未转出。将5名长期流动在外地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至煤炭公司流动支部,后再归口转海发集团党委管理。取得联系并纳入支部管理党员1人,停止党籍1人。
(2)关于党费核定不规范。
针对部分支部未按实际工资基数核定党费,11位退休党员均按月工资l000元基数核定党费。一是对没有足额缴纳党费支部的党费重新进行了核定、补收补缴,共计补收补缴党费2485元。二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退休人员党费核定问题进行讨论决定。会议同意退休人员的党费按每月5块钱标准给予收取。
(3)关于党费收缴不及时。
一是制定“党费日”制度,规定每月10日为党费缴纳日。二是对历史拖欠党费进行补交,对补交党费进行公示。党支部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针对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意识不强,至5月1 6日巡察进驻时,24位党员2014-2015年度党费未缴交;流动支部19位党员从2013年起至今尚未缴纳党费。足额补收24位党员2014-2015年所欠党费,合计3130元。指定专人对19位流动支部党员党费进行补收、补缴,共计补缴党费1197元。补缴党费如数上缴上级党组织。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1)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未真正落实。
针对对系统党员干部的监管措施不够有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力度层层递减,较少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或工作部署会议,具体落实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内容较少,以致违法违纪案件多发。一是提高“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全面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抓好《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及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细化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监督,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行业监管过程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监督、同反馈,严格落实定期研究和层级汇报、定期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理,做到查处一例、警示一片,确保各项处理措施跟踪执行到位。
(2)关于主体责任层层压实未有效传导。
针对对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教育重视不够,未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未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没有做到逢会必讲。时刻警醒,“一岗双责”及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成为空话。同时,“一把手”带头表率和示范作用没有发挥,有些重大项目和经费开支未经集体研究讨论,缺乏公开、公正、透明。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教育,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逢会必讲。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进行逐条分解,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同时,修订完善《龙岩市永定区煤炭管理局关于“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的规定》,充分发挥“一把手”带头表率和示范作用,用制度管人管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3)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未执行到位。
针对廉政风险点整理汇编,缺乏内在约束和外部监督,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监管措施有待加强。完善煤炭系统履职廉政风险点整理汇编,充实内在约束、外部监督、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监管措施等方面的内容,使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得到严格执行。
2.关于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1)关于局纪检组未聚焦主责主业。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本系统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针对被判处刑罚后至今仍在原工作岗位上班,但局纪检组未进行跟踪提醒。经清理,解除聘用合同1人,开除公职处分1人。
(2)关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抓早抓小。
针对一些有轻微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员,在处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严格贯彻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要求,对轻微违规违纪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利用书面检查、廉政约谈、提醒谈话、效能告诫、通报批评、移交立案等形式,既做到正视问题、处理恰当,又体现预防在先、警醒在前。今年以来,提醒谈话3人。
(3)关于监督违规违纪行为落实不到位。
加强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
针对11人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扣发绩效等,但未发现全部兑现扣除。对11名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处理情况进行重新核实,补扣4名违纪人员绩效。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违规购买理财产品的问题。
坚决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在以后的工作中,若银行有提出类似的业务要求,按程序进行议定和报批,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针对购买的15笔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所购买的理财产品。
2.关于违规私设“小金库”的问题。
针对将煤矿统计费、水患调查报告评审和编制费、区财政转拨煤炭安全设备补助金列入煤炭学会账户核算,将煤票换票工本费列入工程技术服务队账户作收入核算,涉嫌私设小金库行为。一是将各项收入纳入煤炭管理局(发展总公司)财务账核算。二是对某煤炭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账户予以撤销,其资金70.15万元并入煤炭管理局账户。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对大额度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经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按程序予以支付。
3.关于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的问题。
针对巧立名目种类繁多、滥发严重、领导带头多处领取。一是下发《龙岩市永定区煤炭管理局关于停止发放奖金津贴补贴的通知》,取消发放各种违规的奖金、补贴,并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清退各类违规津补贴工作,共计清退145676.57元。二是严格执行津补贴及绩效工资各项政策规定,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和任何形式提高标准或扩大实施范围。三是对不符合发放加班补贴的对象,按照《公务员管理办法》安排补休,一律不得发放加班补贴。
4.关于违规私车公养的问题。
针对个别干部利用管理车辆和经办加油业务职务便利,将个人车辆直接用公务油卡加油,个别驾驶员违规加油。一是对违规加油驾驶员进行提醒谈话,并对违规加油款40768元给予清退。二是严格执行区政府车辆管理和公务用车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车辆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公务车用油管理,办理加油卡,实行定点加油、一车一卡。四是对加油卡以外用油,建立专门的登记管理制度。五是严格财务审核制度,对无审批手续、单据不全的用油,一律不予报支。
5.关于违规或超标招待的问题。
针对同城接待、异地接待现象时有发生,接待对象不明、菜单不清,以及没有接待公函等。一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龙岩市永定区委关于统一规范接待函的通知》(永委办发〔2017〕12号)规定,修订完善《龙岩市永定区煤炭管理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二是加强接待管理,规范接待行为,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一律不接待、同城不予接待。三是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食堂,特殊情况(如超员、超时)需在外面餐厅接待,须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并凭公务接待函严格按标准接待、结算。四是严格落实财务审核报销制度,对不符合接待规定、票据不规范的不予报支相关费用。
6.关于违规购买土特产等的问题。
针对公款购香烟、土特产。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购买土特产、香烟等违规接待行为。二是加强财务审核,对不符合《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入账。
7.关于违规超面积使用办公室的问题。
针对局长办公室划分内外隔,严重超面积使用办公室。一是对局长办公用房超面积使用情况,进行立行立改。拆除局长办公室旁的小会议室的门,局长办公室使用独立门锁,使面积符合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永定县煤管局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永煤管〔2013〕136号)相关规定,对所有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违规设置机构的问题。
针对内设机构有24个职能股、室、办、所,远超《三定方案》6个内设机构核定要求。对现有股室进行梳理和整合,设综合股、安全监察股、生产技术股、效能办等5个股室。
针对片区工作队与乡镇煤管所职能重叠,都有巡查指导、生产安全监管职责,造成人员增配、工作环节增多问题。将片区工作队和乡镇煤管所合并,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日常工作,减少工作环节。
针对重要职能股室安监和生产的工作侧重点明显不同要求各异,将两股室合并弊大于利。在安全监管和生产技术股室设置方面,分设安全监察股、生产技术股两个股室,不再由片区工作队统一行使安全监管和生产技术的职能。
针对综合股三个股都是可归类或合并股室。撤销党群股、综合股(一)、综合股(二)、综合股(三)、统计站、计生办、税费稽查室、制图室、工会办、培训室等10个股室,将其职能归类或合并到保留股室之中。
2.关于违规超编进人的问题。
针对有参公、事业、自收自支、劳务派遣、社会化聘用、公司自聘、临时人员和外单位借用等,机构繁多、人浮于事。对煤管局、初验管理总站、煤炭发展总公司人员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加强机构编制人员管理,避免超编用人。
3.关于违规混岗用人的问题。
针对存在借用外单位人员,调剂使用下属单位人员,超职数配备中层以上人员,重要岗位负责人由社会聘用人员担任,部分岗位长期未轮岗。一是对现有内设机构进行整合,按规定职数配备股级干部,使干部职数配备与内设科室设置相适应并符合有关政策规定。二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学习,增强依法依规选人用人意识。三是对因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炭税费征收工作需要,从煤炭发展总公司、下属单位抽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借用手续。四是严格执行干部轮岗交流规定,对长期没有交流轮岗的1位同志进行岗位轮换,另一位需交流轮岗的同志因已退休,不再进行岗位轮换。今后,将定期对全局干部队伍有序交流换岗。
4.关于干部管理问题严重的问题。
(1)关于借用手续缺失或借用超期。
针对借用人员无手续借用、借入无手续、借用超期。一是对借用人员手续和期限进行梳理。办理续借手续6人,退回原单位上班4人,借用到外单位回原单位上班1人。二是严格执行《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龙岩市永定区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严格控制机关及下属单位借用编外人员,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必须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2)关于在编不在岗。
针对未在单位上班,每年仅参加年终考核;有两名工作人员无手续超期借用,同时领取两份工资。一是取消1名工作人员长假,回单位上班。二是对两名借用至外单位同时领取两份工资的煤炭公司职工进行批评教育。对多领的24040.11元工资进行清退。
5.关于家族裙带关系严重的问题。
针对存在严重的拖亲带戚、任人唯亲现象。今后,确因工作需要招聘人员的,一律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6.关于部分领导干部未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问题。
针对自签自审,房产、车库面积未填写,职级未填写,持有普通护照情况一栏填写不完整。一是按《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对未完整填写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领导干部的资料进行核实。二是将核实资料交区纪委,由区纪委统一补录完整。
(六)其它方面
1.关于应收账款长期未清理的问题。
针对煤管局账户2000年至今尚有应收账款未清理的问题。一是向有关单位送达往来款项询证函。二是自2017年6月起对同一单位多个账户的情况进行清理、合并。三是合并、清理后逐个发出通知进行清账。
2.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针对部分固定资产购置无政府采购手续,未列入固定资产管理,领用、存、核销报废等日常管理不规范。一是未记入固定资产部分已于2017年6月7日补录固定资产账。二是2017年6月7日向区国资中心提出对已报废的固定资产申请报废,经区财政局审批同意报废固定资产325360元,冲减固定资产台账,做到账实相符。三是今后将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各项规定,对固定资产的无偿调拨和拍卖及时报区国资中心审批后冲减固定资产台账,拍卖所得款项及时上缴区国库。
3.关于会计科目混淆或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培训费、业务费、办公费、购置费等会计科目分类不清,“五险一金”计提列支会计核算不规范;每月发放煤管所办公经费、伙食费以拨代支。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会计知识、新财务会计准则制度的培训。三是将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全面加强财务审核工作。四是对于煤管所的办公经费和接待费用等支出,纳入公司账户统一管理,实报实销。五是相关人员已将2015年12月领取的医疗补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56039.59元,如数交回永定区煤炭管理局账户。
4.关于开设银行账户过多的问题。
针对煤炭发展总公司2013-2015年间分别在15家银行开设银行帐户,存在各银行存款频繁划转、活期转存定期现象,对11个银行帐户进行清理销户,仅保留5个必需帐户。
5.关于车辆运行费用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公务车辆加油无清单,车辆修理费用未注明车辆号牌、无修理申请审批表。一是严格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对应车号、密码,实行专车专人管理。二是非特殊情况,不得现金加油。如有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的,需电话报综合股备案。
(七)煤炭工业公司存在的问题
1.关于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
针对请长假到期,未办理相关续假手续;外借无手续。补办了续长假相关手续5人,补办借调相关手续3人,今后职工如需请长假将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关于大量应收帐款未及时催收问题。
针对应收帐款未及时催收。一是上述应收帐封款是2002年9月原煤炭公司与煤行办分立之时接管过来的帐务,属于在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煤司于2003年12月向县财政局提交了《关于申请核销债权债务的报告》(永煤司[2003]41号)。2017年9月20日已再向上级公司(海发集团)提交申请核销报告进行处理。二是2002年7月份某煤炭发运站改制,煤司2002年7月份到2003年4月份期间为其垫付各项费用1795504.19元,2002年9月到2006年1月煤司收到某发运站安置费及并购费等余额2670109.56元,扣除煤司垫付款1795504.19元,还应付某煤炭发运站874605.37元。现已作出以下账务调帐:其他应收款——某煤炭发运站1795504.19元转入其他应付款——某煤台职工安置款(即某煤炭发运站)。
3.关于招待费开支不规范问题。
针对2016年l月和11月接待支出无接待公函。煤司组织学习了《龙岩市永定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永委办发[2017]60号)文件精神,今后所有接待都按该规定严格落实到位。
4.关于国有资产处置久拖不决问题。
针对某矿因存在资源纠纷,资产处置工作至今未落实到位。根据县政府《关于某矿产权处置专题会议纪要》([2012]121号)精神,县政府成立县某矿资产处置工作小组,资产处置工作由工作小组负责,但因各种原因搁置至今,煤司无权对该矿资产进行处置。
5.关于违规多处领取薪酬问题。
针对煤炭工业公司干部兼职多处违规领取薪酬。一是对多处违规领取薪酬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违规领取薪酬人员获得的全部报酬予以清退。
(八)福建兴业能源交易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
1.关于大量应收款项未催收回笼问题。
针对龙岩市某贸易公司等单位有大量应收账款未及时收回。一是对26家贸易商与公司未清账的情况进行排查,并邮寄清账告知函,要求贸易商收函之日起一个月内来公司清账。二是已组织公司中层以上人员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确保应收帐款及时收回,避免长期挂账。
2.关于违规购买香烟土特产问题。
针对2013年8-12月,公款购香烟土特产。一是在前期组织员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的基础上,重新下发相关文件,使学习成为常态化,真正使员工养成廉洁自律、勤俭节约的习惯。二是组织公司全体人员学习《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要求全体员工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制度,采购前一律先填写《采购申请表》,注明采购详情,经相关人员审核、领导审批后方可采购。报销时,财务人员根据《采购申请表》认真核对单据、发票、签字,确保无误的情况下给予报销。
3.关于违规发放奖金补贴问题。
针对违规发放资金补贴。一是组织公司中层以上人员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容。二是对违规发放奖金补贴进行清退,共清退96350元。今后将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海发集团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针对2014年1月支付泛亚1800万元无领导审批等相关手续。一是公司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认真梳理,造成管理不规范的原因在于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二是出台新的财务管理制度,今后工作严格按新制度管人、管钱、管事。三是公司强化学习意识,已组织并持续坚持学习财务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提升业务水平,规范工作行为。四是规定重点业务及大额资金调拨事项一律按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经公司领导审批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再运作相关业务。
5.关于重大经营投资决策失误问题。
针对2012年5月与上海某公司签订动力煤现货交易系统,导致投入前期购置系统平台256万元损失;2010年开展10万吨库容的洽溪煤炭交割库项目,前期投入土地征用、清理费215.634万元因市场低迷被暂停;2013年5月与昆明某公司签订为期5年授权服务机构合作协议,导致本地148名客户3244.32万元资金无法兑现,受害者多次上访,引起社会不稳定。一是动力煤电子交易系统仍用于煤炭现货挂牌交易。在节能减排和煤炭下行趋势下,公司业务单一的状况急需改变,增加非煤产业的交易品种模式势在必行。二是公司通过前期努力,正式成为某企业的供应商,下步,对外合作与风险控制部及信息技术部将积极与海发集团及所属企业商谈新品种交易事项,力促新品种上线交易,提高交易系统的使用率,增加公司收入。三是公司2017年9月28日会议研究决定:确立对外合作与风险控制部为公司重大经营和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项目的规划、调研及实施。今后公司的重大投资事项由对外合作与风险控制部提出投资方案并组织调研,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组织评估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三、“举一反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对新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绝不敷衍。
二是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党建工作和党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务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三是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制度建设。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检查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强化担当精神,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发生,促使煤管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五是着力推动煤炭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我区煤炭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科学谋划“十三五”永定煤炭行业工作,为加快建设创业创新秀美厚德的新永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597-5662313;通信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先富西街133号;邮政编码:364102;电子邮箱:ydxmhb@163.com。
龙岩市永定区煤炭管理局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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