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提高巡察成果运用实效,推动区委第一、二轮巡察整改工作顺利开展。1月29日至2月9日,永定区委第一、第二督导组分别对区国土资源局、煤管局、湖雷镇、洪山乡、古竹乡、交通局等6个区委第一、二轮被巡察单位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指导工作。
图为永定区委第一督导组对区国土资源局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指导工作
图为永定区委第一督导组对区煤管局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指导工作
图为永定区委第一督导组对湖雷镇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指导工作
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测评会、查阅资料、核对台账等方式,着重对被巡察单位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整改举措、建章立制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督促检查,按照“群众满意率、整改到位率、移交事项办结率”三个指标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评估。督导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着力核查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坚守政治立场,深入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问题;发挥督导成效,促使被巡察单位把整改落实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为确保督导“实”、“准”,对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交办事项调查不彻底的,督导组还指导被巡察单位制定完善整改方案、规范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逐个销号。
图为永定区委第二督导组对古竹乡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指导工作
图为永定区委第二督导组对区交通局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指导工作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要通过此次督导工作督促指导被巡察党组织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事项,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促使问题解决,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管党治党的坚定性、自觉性和有效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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