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巡察工作要求,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2-4月,区委巡察组分别对区国土资源局党委(党组)和洪山乡党委开展了巡察。巡察组通过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实地调查、调研核实、谈心谈话、列席会议等方式,紧扣“六项纪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巡察,围绕“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工作”,顺利完成了巡察工作任务。
市委常委、区委书记王金福主持召开区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研究了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意见,对下一阶段的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王金福强调,要提高政治巡察站位,坚决向中央和省委、市委看齐,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要提升巡察工作实效,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内容详实、观点鲜明的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要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抓好问题线索分类和整改落实,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转变干部作风,提振干部“精气神”,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为建设“创业创新秀美厚德”的新永定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各巡察组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对运用好巡察成果、督促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要求。日前,各巡察组已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国土资源局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
领导班子政治意识不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缺乏管理和使用土地的政治规矩,对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
党建责任意识淡化,“一岗双责”没有落实到位,“三会一课”落实走样,民主生活会效果不佳。党员管理宽松软,党费缴纳不规范。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一些重大事项没有集体研究,对局机关重要岗位和基层国土所监管不力,机关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向下传导压力不够。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不到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待、私车公养、谋私逐利和由下属单位报支费用等问题。
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干部任免事项研究频繁,轮岗交流不通畅,少数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完整。
土地征管和执法问题突出,闲置土地处置不力,“两违”现象蔓延,矿山执法不到位,稽查打击矿产品违运行为不力。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洪山乡党委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
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大局意识不强,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在推进“永定红”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工作中主动作为不够,担当意识不强,对矿山乱挖乱倒、企业乱排乱放等现象制止不力。
党组织建设软弱涣散,乡党委对所属支部领导不力,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缺失,党的学习教育“不严不实”,“三会一课”活动不正常,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足,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干部管理教育缺乏,纪委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党员干部监督不到位。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不到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公务接待不规范、私车公养等问题,贫困户识别不精准,部分干部谋私逐利。
少数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完整,部分站所干部长期没有交流轮岗。
部分重大工程设计、施工未招投标,财务岗位设置和内控制度不健全,审核审批把关不严,廉政风险突出。
巡察期间,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区纪委等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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