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定县纪委对凤城镇龙凤社区5名党员干部变相公款旅游违纪行为作出处分决定,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决定。
经查实,2013年7月26日至28日,龙凤社区干部张某、谢某、廖某、郑某和陈某作为中共党员,利用职务便利,假借赴南平市邵武华光社区考察社区网格化建设之名,前往武夷山和江西省三清山旅游,花费公款1.6万余元。虽然5人分别退回相应分摊的公款,但行为已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张某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外4人被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以来,永定县纪委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和落实,对全县70个单位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廉洁自律和办公用房清理等进行全面督查,对12个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了督查整改通知书;严肃查处利用公车送小孩上学的2个单位工作人员,在全县通报,并在县电视台公开曝光;对违规领取廉租住房补贴的22人进行调查,立案查处1人、效能问责1人,追缴违规领取资金5.12万元,取消10户低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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