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永定区出台《龙岩市永定区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该区党政机关的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作出全面规范,并对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办法》指出,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年度预算执行中“三公”经费原则上不予追加;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防止各类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
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办法》指出,国内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公用经费支出,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预算单位转账支付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允许现金消费。
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办法》指出,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严禁集中安排赴热门国家和地区出访,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办法》指出,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香烟、高档酒水和高档菜肴,严禁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指出,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接受监督。
同时,《办法》还就改进会议活动、机关办公用房使用建设、机关资源节约等作出明确要求。
此外,《办法》指出,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规定行为的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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