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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成立阳光村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象湖村  加入时间:2012/11/27 20:39:49  湖山乡  点击:4546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运作,着力破解当前农村党务、村务和财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根据《“永定县阳光村务网”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永委办发[2012]105号)文件精神,确保全乡阳光村务工作顺利开展,经乡党政会研究,决定成立湖山乡阳光村务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范琳云(党委书记)

      副组长:钟生辉(人大主席)

              曾广城(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  员:李红星(党委副书记)

      廖允忠(党委副书记、人武部长)

      卢光衡(纪检书记、组织委员)

      赖思芬(党委委员、副乡长)

      孔祥炳(宣传委员)

      吕振图(统战委员)

      张茂海(科技副乡长)

      卢  锋(副科级司法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纪委办,由卢光衡兼任办公主任,成员由陈坤、张雄及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组成,负责日常工作。

       

       

       

       

       

       

       

       

      中共永定县湖山乡委员会

      二0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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